所在地:广州 |
商标设计设计禁忌:
一、 商标不能用地理名称:
用地理名称作商标,只能说明商品的产地,起不到使消费者辨认商品生产者的作用,而且容易造成产地的混淆。在国内市场上以地理名称作为商标的为数很多,如黄河牌汽车、北彩电等,但出口的商标好不要使用地理名称,因为许多国家的商标法都以地理名称缺乏***特征和地理名称属大家共有,不应为某一生产者占为由而不予注册。有的即便勉强注册也要附带许多限制条件,如青岛牌啤酒、中华牌等在外国注册就遇到类似的情况。
二、商标所用外文要没有姓氏的含义:
一些国家的商标法规定,用姓氏名称作为商标必须征得本人同意。如本人死去不久,则要征得其法定代表机构或代理人的同意。中国有些商标所附英文恰巧就是外国人的姓氏名称或有姓氏的含义。如“紫罗兰”商标的英文“Violet”,“前进”商标的英文“Forward”,“”商标的英文“Diamond”,“”商标的英文“Swan”分别与英国人的威奥莱特、福沃特、戴蒙德和斯伍森的姓氏音相同或相近,这样的商标在国外注册时都遇到了困难,有的根本不能注册。
三、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:
以数字作为商标在许多国家认为其缺乏***特征,并且数字为***所共有而不应归某一生产者所占,因而不给注册。有些国家很忌讳个别数字,如西方国家认为“13”是个不幸、凶险的数字,任何场合都尽量避开它。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数字可作为商标注册,但以该商标已经广泛使用或已出名成为为条件。所以,为出口商品设计商标,好不要采用数字作为题材。
四、商标的文字、图形、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:
有的国家商标法根据本国的风俗作了一些规定,或者在习惯上忌用。出口商品的商标设计,应注意要和各地的社会文化传统相适应,不要违背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各国的信仰,特别是各地的忌讳。
商标色彩设计:
色彩信息传播的速度,比点、线、面对人的视觉冲击力更强更快,它以每秒30万公里的光速传入人的眼睛,是一种先声夺人的广告语。它这一快速”功能,被用在一些指示“紧急”和“危险”的汽车上,如红色救火车、白色救护车,具有高度提示人们的警觉与注意力的功能。
在名字设计过程中,运用色彩的感觉与联想信息,对激发消费者的心理联想与欲望,树建自己的个性,尤为重要。为此设计者必须认真学习与研究色彩的感情、色彩的冷暖以至于色彩的轻重感、色彩的软硬感、色彩的面积感、色彩的空间感、色彩的味觉感。
色彩的感觉指不同色彩的色相、色度、明度给人带来不同的心理暗示。设计者需要掌握的色彩感觉
VI即(Visual Identity),通译为视觉识别系统,是CIS系统具传播力和感染力的部分。
是将CI的非可视内容转化为静态的视觉识别符号,以无比丰富的多样的应用形式,在为广泛的层面上,进行直接的传播。
CIS是什么?
CIS是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首字母缩写,意思是"企业形象识别系统"。"企业的统一化系统","企业的自我统一化系统",CIS把企业形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建设和发展。
60年代,美国人首先提出了企业CI设计的概念。
CIS的主要含义: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,统一设计,利用整体表达体系(尤其是视觉表达系统)传达给内部和公共企业产生一致的认同,形成良好的企业印象,合并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终销售。CIS的目标是,公司可以设计自己的办公室,通过CI系统,将生产系统、管理系统和营销、包装、广告和促销形象做一个标准化设计和统一管理,从而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每个员工的归属感、身份认同,使各能够***合作。对外,通过符号形式的整合,形成了特的企业形象,以方便市民识别,认同企业形象,推广他们的产品或进行服务的推广。